申请引进人才入户广州的人员是否需在广州市就业?
需在广州市就业。《广州市关于引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》第五条规定,符合规定条件,来广州市就业的人员,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。
省属单位人才入户条件: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省直和驻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。
| 类别 | 年龄 | 在广东或广州参保年限 | |
| 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 | 50周岁以下 | 有参保记录(1个月) | |
|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,或具有博士学位 | 50周岁以下 | 有参保记录(1个月) | |
| 具有高级职称 | 50周岁以下 | 有参保记录(1个月) | |
|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,或具有硕士学位 | 45周岁以下 | 有参保记录(1个月) | |
|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| |
| 具有国(境)外学士学位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| |
| 具有中级职称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| |
| 各类技术技能人才(同时满足1、2项条件) | 1、从事 | / | / |
| 2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| / | / | |
|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| |
| (2)高级技师 | 45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| |
| (3)技师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| |
| (4)高级工 | 35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| |
| (5)从事 | 40周岁以下 | 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| |
以上为常见入户条件,更多详细入户条件请看:
关于疫情期间的社保情况:
1、疫情期间社保显示了补缴的,可以开证明。
2、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,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。申报人因疫情原因,逾期办理缴费或进行过补办缴费的视为正常缴费,不影响正常申报人才引进入户。
Copyright © 2019- huatuoask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