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分析:
1.要准备好离婚诉状。在离婚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、被告、性别、地址等个人信息,其次要写明起诉离婚的诉求,另外还要写明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、离婚...
2.到起诉,办理立案手续。起诉离婚需要起诉者携带离婚诉状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孩子的出生证明、财产证明等到居住地的基层起诉,办理立案手续...
3.立案审查,缴费等通知。提交相关的材料后,经工作人员审理后,缴纳一定的费用,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立案庭,等待通知。
4.安排开庭。会根据案子的申请立案和的事项安排,安排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,到时候会将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(离婚诉状副本、证据等)送达给...
5.离婚调解。调解是民事案件必须的程序,如果调解离婚成功,就不需开庭审理了,如果调解不成功就必须开庭审理了。
6.开庭判决。若被告不同意离婚,第一次审理一般不会判离婚,原告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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